華沙(波蘭)貿易辦事處

  • 簽證辦理時間
  • 簽證申請費用
  • 簽證申請文件
  • 注意事項

華沙(波蘭)貿易辦事處

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6樓1601室
電話:7718-3300 傳真:7718-3310

E-mail: warsaw.office@msa.hinet.net

簽證辦理時間

申請與領件時間
  • 星期一、三, 上午十時至十二時止(波蘭與台灣國定假日除外)
作業時間
  • 作業時間為5個工作天 (星期一申請,下星期一憑收據領件,以此類推)
  • 無急件
團體簽證
  • 團體簽證一律星期三送件,必須先傳真名單、行程、參訪文件等.再以電話確認,以利安排送件時間

簽證申請費用

一般費用
  • 簽證費一律新台幣三千元整
學生優惠
  • 26歲以下持有學生證正、影本優待25%(無註冊有效章,則需在學證明書)
歐盟或波蘭政府獎學金生
  • 歐盟或波蘭政府獎學金生免費
歐盟配偶
  • 歐盟配偶及五歲以下兒女免費

簽證申請文件

申根簽證申請表

 

基本文件
  • 簽證申請表(最後一欄簽署必須與護照相同)
  • 有效期限半年以上之護照正、影本(半年內新護照, 須附舊護照)
  • 兩吋白底彩色照片兩張(貼一張,另外一張夾在上面,並註明與護照相同之外語名字)
  • 訂位記錄
  • 前往波蘭之證明文件正、影本,請參考如下:
觀光簽證
  • 飯店確認書
  • 簡述旅遊景點企劃書
  • 存款證明影正、影本(正本留予海關檢查)
探親訪友簽證
  • 邀請函:須註明被邀請人之姓名(與護照相同)、護照號碼、邀請期間、入境次數、停留天數、邀請目的
  • 邀請人為波蘭國籍者:身分證影本或護照影本
  • 邀請人非為波蘭國籍者:有效期內之波蘭簽證影本或波蘭居留卡影本
商務、運動與文化交流、國際研討會、學生實習等

 

  • 波蘭單位之邀請函:須註明被邀請人之姓名(與護照相同)、護照號碼、邀請期間、入境次數、停留天數,邀請目的
學生簽證
  • 新生:入學證明(含其所附屬之其他證明文件影本,例:匯款證明等)
  • 舊生:在學證明
入境簽證、工作簽證
  • 政府核發之許可文件(例:決議書、工作許可證等)

注意事項

  • 無急件
  • 不接受郵寄申請簽證
  • 表格每欄均需印刷體英文填寫清楚
  • 根據表格申請進、出日期酌量核發簽證效期
  • 簽證辦理期間,護照不外借
  • 拒絕簽證,或資料不實,不予退費
  • 簽證官有權要求其他證明文件
  • 若有未盡詳細之處,請於收受簽證時間外來電

2009年度波蘭國定假日

  • 1月1日 新年
  • 4月12日-4月13日 復活節
  • 5月1日 勞動節
  • 5月3日 行憲紀念日
  • 6月15日 基督聖體節
  • 8月15日 聖母升天節
  • 11月1日 聖人紀念日
  • 11月11日 獨立紀念日
  • 12月25日-12月26日 聖誕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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